我国将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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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7:22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专电(记者韩乔)自前年起进入媒体视野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终于有了定论。据国土资源部25日发布的消息,我国将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正部级),并向全国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加强土地监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据悉,新推出的土地督察系统行政编制360名,国家土地总督察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督察范围基本包括全国所有的省、区、市。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年在土地管理方面通过了很多法律法规,现在是有法可依,但执行的效果不理想。设立督察制度希望能让土地违法者有所震动。”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责包括监督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监督土地执法,核查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贯彻、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情况。 据悉,国家土地督察局人员将实行异地任职,定期交流。国家土地督察局人员不直接查处案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国家土地总督察通报监察部等部门依法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