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叫声爷就不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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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06 红网 |
7月28日凌晨,山西原平回收公司工作人员途经神池县龙泉收费站时,遭到该站工作人员群殴,一行十人均不同程度受伤。该站工作人员扬言:“打死一个20万,我们出得起。”“有的还手持铁棒说,叫了爷我们就不打了。”(《山西晚报》2006年8月1日) 大车拉着报废车通过收费站,大车交了费,报废车该不该交费,想必在行政法律和规定上,都还是个空白。我路过的收费站不算少了,也浏览了相关收费文件,没见有关报废 车通过收费站的具体规定。咨询河南高速公路一位曾经担任过站长的朋友,他的看法是:车背车(即大车上装着报废车),被背的报废车不用交费;大车拖着报废车,则报废车应当交费。他强调,对于拒绝交费的车辆,可以跟司机讲道理,可以上报,打骂司机,无论如何也不允许。龙泉收费站打人事件中,报废车是如何过站的,以及收费站工作人员收取报废车的过路费在先,还是原平回收公司员工拒绝替报废车交费在先,报道中交待的不明了。不管属于哪一种情形,龙泉收费站的人向驾驶室砸石块,殴打司乘人员,都是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打死一个不就20万元吗,我们出得起”的叫嚣,将龙泉收费站这个合法的路霸嘴脸,已经勾勒得相当清晰;收费站的人,扇了年近花甲的杨丰弟100多个耳光,如果不是杨丰弟夸大其词,则龙泉收费站的收费人员,已经近乎暴徒了。 媒体的聚焦点在于收费站的“20万元出得起”和回收公司员工挨的“100个耳光”的最高纪录。其实,我们觉得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伤者刘力介绍,“有的还手持铁棒说,叫了爷我们就不打了。”这句话,我觉得不该被忽略了。 没人赋予一个公路收费站打人的特权,更没人规定行凶的收费人员,只有被满足了什么样的条件才住手。“喊声爷就不打了”(简化了原话,笔者注),既是龙泉收费人员张狂的流露,更是他们随心所欲“执法”的写照。公路收费,不是哪个人、哪个团伙擅自设立的,是代表政府、代表国家工作的。政府不是谁的大爷,恰恰相反,它通常以人民的公仆自称。论“辈分”,公民不满政府机关,可以发牢骚,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骂”一下(在南方,大声的批评就是“骂”)。但是,作为“低辈”则没有骂人的权力(专制政府例外),更不可能去动手伤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之所以穿制服,而不是便装,证明它在代表政府办事,不是土匪在拦路抢劫。然而,以“爷”自居,显然这个收费站奉行的是“家天下”的法则。在自己的地盘上,他就是“爷”,有权对路过的车辆为所欲为。试想一下,既然喊声“爷”就可以不打了,那么,是不是司机喊他们一声“爷”,这些的收费站工作人员同样有权免收过路车的费了? 堂堂的公路收费站,竟然以当“爷”为乐事,甚至为了满足一回的当“爷”瘾,不惜故意施暴于过路车的司乘人员,逼着挨打的人喊声“爷”来求饶,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径,是偶然的个人行为,还是某种必然的反映? 龙泉收费站变成了“爷”,令人不寒而栗。更让人害怕的是,这些“爷”们打了人,个人舒心,单位买单,根本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