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丛中的“幽默”大师管学仲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06 红网 |
在中国历史上,从古到今笔者不敢说,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如果把贪官在法庭上表现的“幽默”感进行排列,管学仲可称得上是中国当代贪官的“幽默”大师。 读者先睹为快,看一看管学仲到底“幽默”到何种程度。根据《新快报》7月28日的报道,笔者共摘录以下5条: “不知道自己犯罪,直到你们来抓我了,才知道那是犯罪。” “中国的领导最大特点就是喜欢评论、不喜欢做,我就不一样。” “我设这样一个‘小金库’完全是为公司着想,我们用钱的时候手续太繁琐,什么都要审批,甚至连2000块的路费到现在都批不下来,要是有人得了心脏病、要等国家批医药费的话,肯定早就病死了……” “我绝对不会无耻到这个地步,我希望法庭能仔细调查……我现在不能用党性担保自己了,我用我的人格担保,我所说的都是真的……” “我在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时候反而埋葬了自己。” 上述话语,条条“幽默”,条条忍俊不禁,条条“经典”。为了使读者明白管学仲这些“幽默”的出处,笔者分别作如下简析。 管学仲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原局长,正厅级干部,因嫌“工资太低”,涉嫌贪污131万、受贿44万、挪用公款67万以及隐瞒境外存款。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管学仲对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贪污、隐瞒境外存款4项指控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表示:“不知道自己犯罪,直到你们来抓我了,才知道那是犯罪。”奇怪,1998年12月2日,管学仲从广州华茂中心挪用公款24万余元,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了商铺,于1999年2月5日还清该款,并支付利息。对这一行为,他却不知道是犯罪。看来,在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员工如果个人买房,大概都到公司挪用公款,不知道其他员工有无这个“权利”。 针对受贿44万元的指控,管学仲理直气壮地说:“中国的领导最大特点就是喜欢评论、不喜欢做,我就不一样。”他怎么不一样?他凭有权审批财务处股市操作奖金的分配方案向财务处索取贿赂人民币44.6万元。这就是管学仲的不同凡响与别具一格,一笔就是40多万元,想必一般的企业领导是不会有这个胆量的。笔者诧异的是:一个堂堂的国家正厅级领导干部,却对自己的这一行为不知道是索贿?不知这个“法盲”是怎么坐上正厅位置的,也不知道“四五”普法教育他都学了些什么! 私设“小金库”是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管学仲却口口声声说“设这样一个‘小金库’完全是为公司着想”,其实这是为其贪欲的畅通无阻而狡辨。否则,2002年9月2日,管学仲怎能从“小金库”中提出18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奖金私分,自己一人就能分得9万元之多呢? 谁还相信,一个贪欲成性,犯罪事实清楚的腐败分子,竟然说出“我绝对不会无耻到这个地步”?请问管学仲:你的“人格”值多少钱?从这里可窥视出,在管学仲看来,贪污131万、受贿44万、挪用公款67万都不是什么无耻的事,只是毛毛雨;大概贪污受贿上千万、上亿元才算得上无耻吧! 管学仲最具“幽默”的一句是“我在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时候反而埋葬了自己。”说得多么震憾人心啊,管学仲真的不失为彻头彻尾的“幽默”大师。这句话之所以“幽默”感极强,因为管学仲坐的位置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局长,担任局长当然要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否则还设这个局长作甚?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确实又是在这个位置上埋葬了自己。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管学仲不是在为国家和人民做贡献的时候埋葬了自己,而是利用局长的权力作奸犯科,贪赃枉法时埋葬了自己,是罪有应得,因此需要给“贡献”两字打上引号,如此一来,这句话对管学仲来说就达到了惟妙惟肖了。 最后,笔者对国家反贪局、或者是中纪委,抑或是文化部门提个建议,目前各种评奖层出不穷,为了挖掘我国的“幽默”语言,可否举行评选最“幽默”的贪官活动,同时笔者也想验证一下我国当代第一“幽默”贪官的桂冠是否被管学仲摘取。 稿源:红网 作者:王馥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