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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不休假该不该受罚(下周争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27 人民网-华东新闻

  近日,江苏海安县公安局西场派出所落实从优待警方针,推出一项“休假有奖”的新规定:民警必须休完7到14天的年假,凡是按规定休息的,休息期间每天奖励20元;未能休假的,少休息一天则罚款20元,除了不发放补贴和加班工资、网上通报批评外,年底还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国家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休假本无可厚非,但是休假者奖,不休假者罚,却引起争

议。

  有人赞成,他们认为,这体现了派出所对警察的关心。警察的工作强度大,紧张程度高,个人休息时间也常常得不到保证,用实施奖惩的办法强制其重视休假,保重身体,是一件好事。

  也有人反对,他们认为,国家对于休假本身就有制度性的规定,无须再“画蛇添足”——对民警休假滥用经济奖罚,更不能将是否休假与评先评优挂钩,影响民警工作积极性。

  还有人认为,休假制度虽然为国家所规定,但在很多单位执行得并不好,该派出所的这一举措,倒启示我们应该重视休假制度的执行,也有裨益。

  民警不休假该不该受罚?欢迎您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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