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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行乞者跪"毛"司机》续:5毛买路钱难撼行乞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1:4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郭晓峰

  “原来是跪着要,结果最近出现了拦车要,给得少了还不让走!”本报就红星街与北二环路“跪乞”一事进行报道后,8月2日,又有市民反映,最近在该路口甚至出现了拦车强行乞讨的现象。对此,有律师认为,这种“越界”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刘先生告诉记者,8月1日上午,他乘车沿北二环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红星街路口时,恰好车遇红灯。在等待过程中,他发现一名青年男子站在路口一辆山西大货车前,该男子一只手中捏着一沓一元钱钞票,向司机扬了扬手中的钱,接着又双手作揖示意行乞。那名货车司机见状摇开了车窗,递下来5角钱纸币。不料,面对眼前的5角钱,那名行乞者不但不接,反而摆了摆手,扬了扬手中的那一沓一元钱钞票。此举显然触怒了司机,随后司机也将5毛钱收起。见到行乞不成,那名行乞者马上挡在了货车前。此时,眼见前方就要绿灯放行,慌了神的司机赶忙跳下车来,将那名行乞者拉到一边,对其好言相劝,最终才得以脱身……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该路口并没有交警,也无人制止,行乞者一系列的举动,看着让人既气愤又心寒。

  对于拦车行乞等行为,一位律师表示,容纳乞丐,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一个城市的宽容,但是如果行乞者恶意利用人们的宽容和善良,突破道德底线行乞,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比如拦车行乞行为。这位律师介绍,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说明,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

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位律师还表示,在当前的社会中,生存行乞和“盈利”性行乞使人们很难区分,但是对于构成违法的行乞行为,执法者就不应当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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