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外企生气不能无原则(名笔)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2:18 江南时报 |
8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偷换”笔记本电脑CPU,戴尔态度傲慢惹怒消费者。 报道称,上海卢湾区某IT公司工程师张敏,7月26日收到了卢湾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他诉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商业欺诈一案的立案通知书。这意味着,戴尔“换芯门”事件将从用户投诉阶段进入司法阶段。张敏是在戴尔“换芯门”事件爆发一个月后,首位将戴尔公司推上被告席的中国消费者。 所谓戴尔“换芯门”事件,源于6月23日某网上技术论坛的一篇帖子。发帖网友在为戴尔笔记本电脑升级时发现,这台笔记本电脑竟然被更换了最重要的部件——CPU:订单上标明的是Intel酷睿T2300处理器,内部采用的却是Intel酷睿T2300E处理器。之后,全国各地数百名消费者在怀疑中检测了自己购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证实了“换芯”事实,“讨戴”群体不断壮大。但一开始戴尔公司并不承认“换芯”事实,在承认“换芯”后又解释说这不会影响消费者使用。张敏购买的戴尔笔记本电脑,也是被“换芯”的电脑之一。他认为戴尔公司这一行为构成了商业欺诈,遂将戴尔公司告上法庭。 由这场官司,我想到了那句名言:“不能让戴尔生气。” 2005年第6期《改革内参》上有文章说,戴尔公司中国总部员工郑杰在加班时突然倒地,50多天后死亡。郑杰家属与戴尔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厦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作出结论:郑杰之死不属于工伤。知情者透露,在这次裁定中,厦门市有关部门曾被要求“妥善处理,不能让戴尔生气”。裁定劳动官司,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让戴尔生气”算什么依据和标准?“外企不生气”一旦成了主要依据和标准,法律又怎能不被亵渎?有这种“底气”,也就难怪戴尔公司敢于把调查郑杰案的厦门市劳动局拒之门外。现在,我们又看到了更大恶果——“换芯门”事件。这正好表明:你不让戴尔生气,戴尔就难免让你生更多气。 这些年改革开放,大量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为各地发展带来了资金,增加了税收,扩大了就业。我们无疑需要继续扩大开放,但我们也得承认,地方政府并非一个空洞机构,而是由一个个公务员所组成,其组成人员也有各种个人利益。在招商引资中,一旦个人利益过多混杂于行政动机中,执法就有可能发生偏袒。最后,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惯坏了一些外企。 《人民日报》报道中说,据了解,“换芯门”事件之前,也有不少跨国大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但大多不了了之,很难看到有最终判决。不难看出,“不能让戴尔生气”在维权中确实具有普遍性。要扩大开放,我们当然应考虑到尽可能不让外企生气。但这是指为外商提供良好生存和发展环境,而不是指离开法律,离开公平公正,大搞所谓“超国民待遇”。 上海政法学院陈颖健博士认为,张敏案具有一定示范意义。诉讼若成功,定会改变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一贯傲慢态度,并进一步改善中国消费者的维权环境。目前,北京、安徽、吉林等地消费者也在酝酿起诉戴尔公司事宜。足见,张敏所为确实已产生了“示范意义”。我更希望,各地有关部门能从此案中真正明白,我们不能再无原则地“不让戴尔生气”了。 刘根生,著名时事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