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不能只成收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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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2:31 东南快报 |
小区保安在物业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有望对保安的职责进行明确。 近日,在厦门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中,小区保安的职责成为基层民警向代表们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小区居民甚至质疑,保安不能只负责收停车费,而对小区秩序坐视不理。 据了解,有些物业公司对保安工作不够重视,少请或者低薪聘请保安,而保安的职责却被泛化,很多精力花费在收取停车费上,有些小区的保安还要配合物业收取管理费等。 据思明警方有关人员介绍,许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国有物业管理公司,以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低为由,不愿意多雇请保安人员。比如金鸡亭小区共有150多幢楼,却只有20名保安,今年1到7月,这个小区内已发生了37起刑事案件。另外,一些大型商场雇用的保安,只关心商场内的商品有没有被盗,顾客被偷了他们却不闻不问。 于是出现了一个三角问题,老百姓要求保安“保证小区安全”,物业觉得力不从心,而公安部门认为保安应该负责维护小区秩序。市人大代表表示,这些问题会反映给市人大负责新条例的有关专委会。 另外,派出所,组织辖区物业公司,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平安评比,给不合格者挂“黄牌”,督促物业公司展开良性竞争的做法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据悉,今年上半年,该所辖区内有37个小区实现零发案,另有25个小区发案数量明显下降。 记者 冯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