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建筑不节能不能交付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2:36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谢克伟报道记者从昨天市政协节能工作情况视察活动中获悉,本市正通过实施新建建设项目的能耗审核,对建筑建设的能耗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在项目审核时发现节能不达标的建筑,将不予以审批、核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将不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

  据悉,这项被称之为“政策引逼机制”的内容包括设计单位须选用节能型的建筑结

构、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审图机构将加强对新建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审核;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达不到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公共建筑不标识能效,不得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