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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问题多 业主咋应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4: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邓晓洪)《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后,业主们找到了一把解决物业纠纷的利剑,近3年来,我市关于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纠纷也呈大幅下降趋势,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目前仍有一些物管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着矛盾,而矛盾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物管的违规操作。昨天,本报热线962211接到10多名市民打来的电话反映物管问

题,他们问: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问题解答一

  物管被辞不交手续咋办?起诉它

  家住城西某花园的许先生来电反映,今年3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83%票通过换物管的决定,新物管也于5月份入住,但旧物管在新物管入住小区后拒不交出相关手续,也不缴纳水费,导致小区内多次停水,住户们苦不堪言。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称,《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辞退他们不满意的物管公司,某花园旧物管被辞退后不交出相关手续属违规行为,业主可以求助相关主管部门解决此事,同时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起诉违规物管。

  问题解答二

  电瓶车频繁被盗谁负责任?物管负

  家住金色花园的张小姐反映,他们入住小区后每月按时交纳物管费和停车费,但业主们停在停车场的电瓶车或电瓶频繁被盗,向物管反映,物管态度恶劣,让业主自己举证,或让业主每天把电瓶拿回家。对此,律师称,《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解答三

  没按峰段收电费合规定吗?违规了

  一姓张的先生和一姓冯的女士来电称,他们所在的小区物管代收电费,但不按照国家规定分段收费,每度电按最贵的收,他们问物管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记者为此咨询了电力部门,电力部门称,物管代收电费应按照峰段实收,无权多收费,多收电费属违规行为,业主有权要求物管退还。

  就业主提出的物管问题,本报会及时将这些情况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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