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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省级卫视仍在播丰胸等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06 长沙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综合新华社和《新京报》报道,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但从1日凌晨起,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不断播出,其疯狂势头不减往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

  “直播谎言”仍在继续

  8月1日,“禁播令”实施第一天,晚11时至12时,记者搜索各地方电视台发现,丰胸减肥等产品广告并没有如期停止,依然轮番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山西、贵州、云南、江苏、河北、广西、陕西、安徽、甘肃等卫视均在不同时段播放。1日晚11时许,重庆等电视台仍在播出禁播广告。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合胯矫姿裤”、“呼噜停”、“净丝洗斑魔力液”、“博士力眼袋全解机”、“瘦儿”鞋等。

  这些产品广告,有的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有的以患者、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出现使用产品前后对比的画面。

  “改头换面”难逃监管

  针对这种有令不止的现象,记者致电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广电总局已通知相关省区的广电行政部门,要求违规机构进行整改。各地将随时监测辖区内的播出机构,定期上报相关情况。两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广电部门将对全国地市级以上自办频道进行严格监看,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一些广告打着“健身”招牌,企图绕开“禁播令”的行为,广电总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头换面”的医疗广告也不能逃脱监管。

  斩断利益链条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指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关键在于它的“利益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失职。屈建民说,规范、整顿广告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源头抓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应本着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让虚假广告有出现的机会。工商总局将加紧修改相关法规,如药品广告的发布标准等,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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