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采购方案拟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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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昨天,记者采访了几名曾与罗耀星共事的有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更值得引人警醒的也许并非罗的个案,而是如何在相关的防疫工作制度中防止出现第二个罗耀星。 探访 办公室空无一人铁锁把门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新港西路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一楼大堂处,一排新设的长达10余米的“反腐倡廉”宣传专栏十分引人注目,很明显是免疫规划所“出事”之后特意进行的教育内容。不少前来办事的人驻足观看,通过媒体不少人都知道了罗耀星的事,在宣传栏前议论纷纷。 步上免疫规划所所在的楼层,记者看到这里没有了往日透过玻璃门就能看到的忙碌而有条理的工作场面,一把大锁横在玻璃门的把手之上,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据说昨日上午办公室剩下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去听庭审了,但是下午为何依然无人,就不得而知了。 在办公室的大通间旁,是罗耀星出事前相对独立的小办公室。透过玻璃门望进去,可以看到办公桌上一片凌乱,一副来不及收拾的样子。记者尝试着向几名工作人员打听,他们一概摆手不答。 其人 “上升”速度较快“财大气粗” 据一名已经在省疾控中心工作多年的人士透露,罗耀星是在免疫规划所工作多年的“老臣子”,其担任的所长在级别上属于正科级,算是在内部上升速度比较快的年轻干部。对于其个人印象他觉得近年来这个年轻干部对上级的态度上开始有点变化,有时不太谦虚,“也许是‘财大气粗’的原因吧”。 反思 科级干部怎有机会成巨蠹? 不过,在这位专家看来,从这次事件中人们更应警醒的是什么造成了罗耀星得以获取巨额利益的机会。他表示,作为执行计划免疫工作的各级防疫站本来是国家事业单位,由国家全额拨款。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起,国家批准各防疫站可以开展“有偿服务”,各防疫站可以自搞门诊,通过一些服务项目来收费。他认为,这等于把承担计划免疫工作的防疫站推向市场,埋下了一定的弊端。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客观必然的趋势。“因为疫苗种类越来越多,过去国家的计划免疫只负责防脊灰等,现在要不断增加,如乙肝等,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例如流感疫苗还有国产和进口的区别,我们目前还没发展到可以由国家全部负责的程度。” 但他认为,在目前我国这样的疫苗供应制度下,就更应该加强监管措施。“计划免疫工作是关系国民身体素质的大事,如果各个防疫部门为了在市场中营利的需要,把此作为获取更多利益的手段,很容易发生问题。” “集中配送本身没问题” 据内部人士透露,从2001年起,主管部门将以往疫苗等计免药品的配送工作从原来的各地分散更改为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配送,也就是说所有疫苗在厂家生产出来后,在分到各个防疫站供应之前,必须统一经罗耀星所领导的免疫规划所这一“关”。 对此,一位专家认为,在目前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做法是有必要的。由于疫苗的保存环境要求十分严格,设此一道“关”来集中配送,有助于保证供应疫苗的质量,避免出现因疫苗安全问题而引起的恶性事件。“集中配送本身是没问题,关键是在制定这个制度的同时没有有力的监管措施。” 另有内部人士认为,这个做法另一个原意是为了减少各个防疫部门“分散”腐败产生的可能性,统一管理后却又造成疫苗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拥有高度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无疑使免疫规划所成为省疾控中心各个部门中相对容易孳生职务犯罪的领域。 据知情人士透露,某药品供应商曾经向其提过,该供应商曾向免疫规划所提供过一批巨额药品,罗耀星事先收受了人民币10万元的“好处费”;该供应商还约定,药品货款全部到账后,再向罗耀星“返还”百万元。该供应商希望以此和罗耀星建立“长期关系”。 措施 修改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 就疫苗采购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卫生厅疾控处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一类疫苗的采购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则由各省自定。省CDC免疫规划的“集体落马”事件,引起了省卫生厅对现行方案的反思。据了解,从今年早些时候起,省卫生厅开始修改二类疫苗的采购方案,但具体什么时候正式实行,目前未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 免疫规划管理所工作职能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预防工作规划; 2.负责对计免相关疾病进行监测; 3.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4.负责免疫安全监测和相关突发事件处理;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业务培训; 6.编辑出版《广东免疫预防信息》和《广东省AFP病例监测简报》; 7.组织开展免疫防病知识健康宣传教育; 8.负责全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的申报、评审工作; 9.组织承担广东省免疫预防技术咨询委员会、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广东省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广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评审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其它相关工作。(据省疾控中心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