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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人者畏罪潜逃警方已介入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尚奎 见习记者吴韶峰)才到工厂打工不到半月,就因为推门动作大惊动工友,引起争端,被七八名男子打得右眼球破裂导致失明。昨日,记者见到了这位已经无力负担高昂医疗费和生活费的受害者肖某。经采访了解,目前肇事者已经逃跑,警方正在追捕当中。

  据当事人肖振兴回忆,7月19日晚上10时40分,在厚街钰某鞋业有限公司上班的他到

附近的员工宿舍找工友玩。在推门时由于动作过大,惊动了在室内休息的曾某。曾某气愤便开始辱骂,年轻的他也不服气,于是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见争吵不下,曾某说“有种的你等着”就往外走。

  几分钟后,曾某带着七八个男子回到宿舍,其中不少人都拿着钢管和三角铁。其中一男子问曾某人群中哪一个是他要找的。于是,曾某站出来挥拳打向肖振兴的胸口,肖振兴顺手回打了曾某一棒。旁边的一伙人于是不由分说,冲上前来照着肖的头部就打过去。当众人看见肖某被按倒在地,而且眼睛流血不止,根本爬不起来时,方才停手逃掉。

  工厂保安随即赶到后,公司负责人将肖振兴送往厚街医院治疗。经抢救5小时后,肖振兴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然伤势严重,7月20日肖振兴被转到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但最终被确诊为右眼球破裂导致彻底失明。

  厂方负责人表示,肖振兴是湖南人,于2006年7月6日到该公司上班,工号为003666,不到半个月就发生了此恶性事件。

  厂方当时已经将该事件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和追捕当中。在肖振兴住院治疗期间,厚街钰某鞋业有限公司已经支付了近万元医疗费用。

  对于肖振兴目前面对的医疗费和生活费的赔偿问题,楚信律师事务所的伍律师称,员工在厂内斗殴具有不可预知性,厂方责任不易界定,但可对侵权人进行起诉。但目前面对侵权方逃跑,受害人可在找到侵权方之前到法院提出先于执行申请,进行先于执行,取得部分经费作为伤者后期治疗的费用。同时可起诉参于斗殴者以连带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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