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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一倍1.69亿助力农村义务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23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少华)经省政府批准,从2006年起我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一倍,增加的支出由省财政负担。记者8月2日从省财政厅获知,由省财政负担的总计1.69亿元新增公用经费已经开始拨付到全省各地。

  据介绍,今年我省农村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由原来的10元/年提高到20元/年,农村初中最低标准由15元/年提高到30元/年。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开

支范围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但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的开支。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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