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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除减肥丰胸等5类电视购物节目之外——“眉灵丸”等性病广告也要坚决停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2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河南省工商局:除减肥丰胸等5类电视购物节目之外——“眉灵丸”等性病广告也要坚决停播
本报讯(记者杨凌)“省直广播电视机构15日之前全部停播5类广告;市县级广播电视机构月底前全部停播5类广告。之后如再发现播出明令禁止的广告内容,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8月2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郝立勋透露了这一时间表。

  这份时间表出台的背景是,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其中要求在医疗资讯服务节目中不得宣传治

愈率、有效率;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并要求从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除以上内容外,广播电台晚间时段播出的有关男性性病问题的广告也将坚决停播。”郝立勋举例说,一些广播电台播出的“眉灵丸”广告,严重夸大其辞,广告词不堪入耳,对于类似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已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停播。

  据介绍,在7月24日至7月31日对省直一些电视台的监测中,违法广告的播出率仅为3%,因此,郝立勋对此次整改持乐观态度。他说,《通知》下发后,省直各广播电台、电视台都拿出了整改方案,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这几天监测情况看,5类内容的广告绝大多数都已停播。

  郝立勋表示,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在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产品的广告发布方面也存在或轻或重的问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平面媒体广告部门要杜绝发布类似以上5类广告的违法广告。如发现广播电台、电视台此类广告被清除之后,有转移到平面媒体发布的情况,工商部门将严肃查处。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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