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企业的发展,罗支书可没少操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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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10 红网-湖南日报 | ||
罗秋月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发言。李光平 摄 本报记者 蒙志军 通讯员 李光平 背景:今年64岁的江华瑶族自治县贝江乡贝江村党支部书记罗秋月,自1970年担任村调解员以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00多起,曾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称号。她的事迹先后被潇湘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心在呼唤》,被永州市委组织部拍成党教片《乡村土法官》进行推介。 讲述人:民营企业茂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陈义熙,42岁。 故事:我们公司是2005年3月从福建闽侯县来到贝江村投资落户的。为了我们企业的发展,罗支书可没少操心。初来乍到,公司面临租用土地、办理有关手续等一堆“麻纱”事,通过罗支书的帮助,我们公司提前两个月投产运行。 今年初,贝江村村民刘某从广东打工回来,找到罗支书说,在外面打工很辛苦,还经常受人欺负,又照顾不到家里,想在我们公司找份事情做。罗支书考虑到刘某家里困难,人也年轻、又有车辆驾驶的一技之长,就向我们公司负责人谈了刘某的情况。见罗支书开了口,公司负责人二话没说,就把刘某安排进了运输车间,当起了一名驾驶员,月收入1000多元。不久,刘某的妻子也被安排进了公司上班。上班不到一个月,刘某见别的岗位工资高些,想换个岗位,公司没有同意。恰好那几天刘某的妻子无故旷工,公司按照规章制度扣了他妻子的工资。本来就窝着一肚子“火”的刘某跑进公司办公室大吵大闹。在无理条件得不到答应的情况下,刘某用车子拉来圆木堵在公司大门口,不准车辆出入。罗支书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诉他阻工造成企业损失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罗支书在村民中很有威信,听了她的教育和劝解后,刘某向厂方承认了错误,拉走了圆木。有着30多年群众工作经验的罗支书,通过这件事,想得更多更远。为此,她特意召开村民大会,邀请公司代表参加,开展法制宣传,告诉群众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但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否则一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动摇了企业办厂的信心,最终吃亏还是村民自己,同时对公司的有关工作也提出了自己的希望。这样,面对面地加强了村民与公司的沟通,融洽了双方的关系。村里的诚意使我们吃下了定心丸。会后,我们公司总裁当即决定在村里开工建设永久性办公楼,并追加投资金额,扩大生产规模。 党员语录:积极为企业排忧,才能留住企业;但同时也不能为了留住企业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在处理矛盾的时候,只要做到以心换心,任何“麻纱事”都会迎刃而解。———罗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