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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招解决农民工问题 城市住三年 农民工可变城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24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昨日,甘肃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其中提出:将在城市居住满三年的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工作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工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同时,该省还将每年12月第一个星期日定为全省农民工权益维护日。

  意见提出,将在城市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

应范围,市县政府每年要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总量的10%用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市州和县区等中小城市、小城镇要放宽落户条件,凡农民工在固定出租屋内租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者(含三年),可凭相应手续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西部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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