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老复员军人每年增240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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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06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昨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在国家大幅度提高由国家负担的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标准后,我省也加大公共财政对优抚工作的投入,每年增加2000万元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标准,每人每年增加240元生活补助,使补助标准基本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左右。 据介绍,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 人员。目前我省在乡老复员军人有8万多人,由于全省各市、县经济生活水平不同,各市、县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有每月150多元、170多元等不同的补助标准,今年省财政厅拿出2000万元,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为8万多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年增加240元的生活补助,使补助标准基本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左右。另外,省财政厅共列支3010万元用于落实军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医疗补助。这次对军休系统实施医疗费补助主要包括三类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4760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520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随军无经济收入家(遗)属1154人。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医疗费补助,按离休干部年人均5000元、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年人均2000元、退休干部随军无经济收入家(遗)属年人均3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