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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打不准上不了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42 法制日报

  本报长春8月2日电 记者梁国栋 “举枪,瞄准,放下……”伏天,热浪袭人,可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公安干校的射击训练馆里,随着教官的口令声,百余名公安民警正在进行射击技能训练,每个人的脚下都是一摊汗水。

  长春市公安局把大练兵、苦练警务基本功活动做为民警的必修课。根据近年来发生的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不法伤害的情况,适应目前社会治安斗争需要,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长春市公安局自6月13日至8月27日期间,组织城区户籍、刑警、治安系统45岁以下的民警,举办为期三个多月的手枪实弹射击培训,以提高基层一线民警在实战中熟练使用枪支的技巧和能力,有效地减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保护自身安全,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长春市公安局规定,每名民警必须过射击培训关,不合格民警不能上岗,继续训练,直到达标。

  为了使这次培训落到实处,长春市公安局拨出专款购买子弹,集中训练采取“申报达标制”,日常训练由干校和各单位负责组织,认为训练水平能够达标时,由各分局、支队向市局政治部提出申请,由市局派专人进行逐人考核。截至目前,长春市城区的宽城、南关、绿园、朝阳等公安分局的两千余名民警已训练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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