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顿规范宠物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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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4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本报讯8月1日,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全市宠物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据介绍,开办宠物医院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业人员有《辽宁省兽医资格证》和《辽宁省兽医执业证》的执业兽医3人以上;还要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诊疗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具有专用的诊疗室、化 验室、手术室等,使用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监印的病志、处方签。开办宠物医院,要先申请,提交从业兽医的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兽医资格证》、诊疗场所房产证明及平面图、社区(居民委)同意开业证明、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各项规章制度,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由县以上动物卫生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动物卫生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两证”。(赵永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