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异性5眼以上就离婚 女方立协议要求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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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00 武汉晚报 |
汉网消息(记者万勤 通讯员蒋世珊 实习生金培雅)青山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结婚前为防范第三者插足,女方协议约定,男方如多看异性5眼以上就离婚,并于近日前往公证。昨日,青山公证处有关负责人称,鉴于该协议有关条款与现行婚姻法相悖,决定不予公证。 据了解,“七夕”前夕,一对青年男女来到青山公证处,拿着一份长长的协议书要求公证。 公证员发现,这份协议书长达数页,其中关于第三者介入的条款女方分得很细,如第一条是男方不能与异性过于亲密,第二条约定,如果男方未经女方允许随意看异性5眼以上,女方有权提出离婚,男方属于过错方应赔偿女方的精神损失费。 男青年小刘向公证员介绍,他住红钢城,近来准备结婚,女朋友小张便写了这个协议,说是防范第三者,不公证就不结婚,他也没有办法。 昨日,青山公证处主任助理周策告诉记者,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才能离婚,该协议很多条款属于社会道德评价范畴,不具备可操作性。鉴于该公证协议与现行婚姻法相悖,青山公证处拒绝了这对恋人的公证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