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性暴力比强奸更难抵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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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2 南方新闻网 |
只眼观天之梁文道专栏 面对强奸,是该冒死抵抗,还是该为了保命顺从接受呢?想不到这样的问题竟然成了近日网络世界里最热门的话题,惹来无数网友狂喷口水,裂变成两大阵营互不相让的局面。 事件缘起是作家陈岚发表了一篇叫做《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力陈生命重于贞操的道理,将主张女子应以生命捍卫节操的言论打成男性霸权的表现。坦白讲,这不算什么新鲜的观点,甚至还是常识。生命当然比所谓的“贞操”重要,“五四运动”九十年后的今天,还有谁敢公开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呢? 只不过陈岚起了一个很有现代中国言论特色的耸动题目,才引来众多关注的眼球。老实说,这个问题并不是涉及大原则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实践智慧的问题。遭遇强奸的人无论在行为上做什么选择,也没有道德负担,因为她(他)是一个受害者。情形好比一个人被抢劫,他若奋力抗贼,或许会赢来有勇气之类的无谓称赞;但要是他束手以待,也不可能受到任何斥责。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抵抗或不抵抗,考较的远远不只是原则的坚持,更是各种环境条件的评估与判断。比如说要逃的话,有路吗?要反抗的话,机会又有多大?等等。 而且,我们还要区分贞操与尊严,它们并非同一回事。贞操是父权社会发明出来垄断女性身体的概念,视女子如财货,他人不得“非法”染指;但尊严可就宽泛得多了,它大可以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和意志的掌控。所以在面对性暴力的情形下,有人以暴力或其它种种手段胁迫,使我违背了自己的意志,甚至摧毁了我的意志,这绝对是对尊严的侮辱。因此,性暴力破坏的不是什么贞操,也不只是身体,更是一个人的自尊。所以性暴力总会带来巨大的痛苦与长远的后遗症。 回到前面所说的处境,既然受到性侵犯的人无论做出什么反应都没有道德上的负担,那么她(他)抵抗也就不是种值得颂扬的行为了;反过来说就算不抵抗,也没有任何可以苛求之处。要是为了保命而任人践踏尊严,这是所有人都该无条件同情的;要是为了尊严而殒命,这也是所有人都该痛心但是尊重的。如果是为了贞操呢?你不该说他(他)傻,更不该说她(他)侮辱了人类。真正要被谴责的,是仍然弥漫的父权思想。 表面上,已经没有人敢再公开声明女性是男人专属的财产。但是,这种想法依然无处不在。举个例子,那天和一群朋友共聚,席间一位女性从洗手间回来,向大家投诉有个男子形迹可疑,似乎想要偷窥。她的男友马上紧张追问:“他看到了吗?看了多少?” 这种问题看似正常,我们平时也多不以为怪,但只要细想一层,就会发现这样的反应实在很奇怪。什么“看到了”、“看了多少”,这里隐含的其实是一种非常自私的态度,把重点从女友被人偷窥这件事缩窄成“有没有吃亏”的问题;似乎只要她被人“看到了”,而且看得她够多,自己就赔了本。相反地,如果那个人没看出什么名堂,自己也就可以松一口气,而女友被偷窥的恐惧也就用不着平抚了。 作家陈岚那篇文章引起的论战,最值得注视的还不是双方的论点如何,而是斥责她无耻的那些网民表达出来的态度。有些人可以一方面大声张扬妇女贞节的重要,同时又以最富性暴力色彩的语言攻击她;一方面重申传统性道德的珍贵美化,另一方面却叫这位作家自己试试看“去给人强奸”。难道他们自己看不出此中的矛盾?难道他们感觉不到自己的言语就是一种性暴力? 许多人赞赏今天中国社会的性态度够开放,还有很多著名的门户网站一进去就会亮出五花八门的美女图片和色情笑话。如果这叫做进步开放,为什么陈岚这么一篇简单的文章会惹来这么多的叫骂? 面对明刀明枪的强奸犯,或许难以冒死反抗;但是在暗箭四伏的生活环境之中,我们的姐妹们又该如何抵御呢?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