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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套洋房骗售5.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番禺法院为受害者向入狱骗子追回骗款

  新快报讯(记者黄琼通讯员刘晓明)5.5万元就能买到一套花园小区房?市民毛某买来“法院”拍卖的廉价房,才发现是骗子租来的房子。结果骗子是坐牢了,但毛某的损失一直无人赔付。为了挽回受害市民的损失,近日,番禺法院受理了这宗另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据悉,这在番禺法院尚属首次。

  2004年2月,毛某通过同事介绍,认识了广州市某公司的黄某。黄某向小某透露,她所任职的公司有一批“法院拍卖”的番禺区鸿城花园房屋,她可以以5.5万元帮他买一套。毛某信以为真,火速筹齐了购房款交给黄某,当即取得发票一张。2个月后,毛某“名正言顺”地收了房,当时黄某说,房屋系拍卖的财产,一些手续还都在办理中,故房产证还没拿到手,毛某也就没多作追究。但过了几个月,突然有一个自称房屋中介的人上门要求交租,原来,这房子是租来的!

  东窗事发后,黄某于2005年8月被番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入狱。虽然黄某入了狱,但毛某却并未收回损失,因此,毛某向番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黄某赔偿购房款。

  对于该案该不该受理,番禺法院曾出现过两种相反意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就刑事犯罪的民事赔偿请求,应与刑事诉讼一并提起,一般不单独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番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黄某诈骗原告小毛5.5万元的事实证据确凿,黄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黄某赔偿毛某5.5万元,判后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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