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张榜联署“弹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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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16 南方新闻网 |
亲民党张榜联署“弹扁” 发布“讨扁檄文”历数其三大罪状,国民党持保留意见 本报讯台湾消息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昨日发起联署“弹劾”陈水扁提案,并改写为“讨扁檄文”,详载陈水扁涉及贪污违法、丧失诚信、公器私用等等弊端,构成“弹劾” 要件,依据“宪法”相关规定,提出“弹劾”案。“弹劾”案指出:陈水扁就任以来,政策反覆、肆意言论、罔顾诚信,不实申报财产隐匿所得,以他人发票不实报领“国务机要费”,违背他就职时向人民的誓言,依据“宪法”规定拟具“弹劾”提案。 亲民党团把这份提案文改写为“讨扁檄文”,影印放大张贴于党团大门外,详列所有国民党籍、亲民党籍与无党籍“立委”姓名,准备积极争取他们参与“弹劾”案联署。 台湾“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五项规定,“立法院”对于“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案,须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以上决议,申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若“大法官”裁定“弹劾”成案,“总统”须立即解职。 亲民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显耀指出,一旦“弹劾”案跨过二分之一的联署门槛,只要民进党不以党纪阻挠“立委”行使职权,相信有良心的民进党籍“立委”应可表态赞成“弹劾”案,使“弹劾案”超越三分之二的决议门槛,交付“大法官”仲裁。 国民党团新任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表示,亲民党团提出“弹劾”案,国民党团予以尊重,但国民党团先前已有决议,若党籍“立委”要以党团名义联署他党的法案,需“党团进党团出”,所以国民党团会召开党团大会研议,再决定作为。 图: 亲民党昨日发出“讨扁檄文”。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