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这样的企业凭什么立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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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33 正义网 |
8月1日中午,因对不合格货物样品的出错原因有异议,广州白云区夏茅一家工厂工人周刚被韩国老板用皮带扣打伤脸部到医院缝了四针。而韩国老板姜先生则坚持说,自己当时只是将不合格的皮带扔给周刚看,并没有打人,他还说“自己此前从没有打过任何员工”。(8月2日 信息时报) 虽然医院病历簿已经明已清楚地表明打人事实,但韩国老板至今依然在竭力辩解, 联系起以往发生过的一些类似事件,外企老板打人立刻再次激起众怒。有人愤怒地指出,如果是在韩国本土,这位老板敢不敢如此嚣张?我想,这位老板大概不敢,但我并不愿因此将事件上升为民族歧视,而更愿意从企业的外部环境去探究。所谓“橘枳有别”,韩国老板以及他的企业到底移植到了一种什么样的环境呢?“工厂根本没有注册”,周刚说作为车间主管,他还是了解自己所工作的厂子,自己从未看见过营业执照以及任何注册资格的证明。这种说法遭到一谭姓男子否定,但当记者问及哪一年到工商部门注册时,该男子却答道:“这个忘记了,要到工商部门看一下才知。”自己的企业哪一年注册竟然都能忘记,这显然有点不合常理。此处暂且存疑,即使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过,这家企业就真的名正言顺了么? 据周刚介绍,韩国老板的这个所谓企业不过是在白云区夏茅租的100多平方米的民居,这样一处并不显眼的细节颇为耐人寻味。根据2001年2月6日出台并沿用至今的《广州市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擅自把民宅用于商业用途,是被禁止的。根据广州市多处政府法规、条例的规定,凡是擅自“住改商”的店铺、公司,都属于违章营业,理应关门。不难看出,即使韩国老板这家企业进行过注册登记,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依然是在违章营业。 周刚和同事说,工厂内的工人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普通工人每月底薪450元。这样的薪酬水平令人感到吃惊。广东省从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七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新制定的780元/月标准从9月1日起才开始执行,但调整前684元/月的标准早在2004年12月1日就已经开始执行。长达两年时间过后,韩国老板的工人们居然还在拿着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水,这岂非咄咄怪事? 这些打人之外不起眼的细节,不仅揭示了相关管理部门对这些林林总总的小企业尚且存在着一定失察,而且也显示出企业员工自身维权意识的淡薄和冷漠。周刚作为车间基层管理者,按理说综合素质应当高于普通员工,然而他虽然明知企业既没有进行注册,也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却从未当面提出质疑,更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而此次旧话重提也不过是害怕老板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并没有想到如何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至于普通员工450元的超低工资标准,更是从来不曾有人问津。 纵观此次韩国老板打人事件,我觉得彻底清查此类小企业的经营状况、疏通员工维权通道以及培养他们的维权意识,远比依法惩处个别无良老板更为重要。道理很简单,长期处在部门管理真空以及员工维权意识淡薄的环境下,任何一个充满特权意识的企业老板都可能会难以遏制自己动手打人的冲动,而无论这个老板到底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 作者:赵志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