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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收入增长13.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8:03 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8月3日电2006年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城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据长江三角洲十六个城市2006年1-6月城市调查资料显示: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9202元,同比增长13.5%。

  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收入的排位情况

  2006年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9202元,同比增长13.5%。其中上海市城市居民收入为10704元,同比增长10.9%;浙江七城市上半年居民收入为10227元,同比增长12.4%;江苏八城市平均为8118元,同比增长14.7%,江苏八市比浙江七市低2109元。

  2006年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序依次为:绍兴市(11147元)、台州市(10942)、宁波市(10718元)、上海市(10704元)、杭州市(10376元)、舟山市(9683元)、苏州市(9573元)、湖州市(9425元)、无锡市(9374元)、嘉兴市(9296元)南京市(9226元)、常州市(8604元)、镇江市(7399)、南通市(7379元)、扬州市(6817元)、泰州(6569元)。

  从城市排位看:绍兴市排列第1位,比去年同期上升2位;上海市由去年同期的第2位降退至第4位;苏州市由去年同期的第8位上升至第7位;无锡市从去年同期的第10位上升至第9位,其他城市位次略有变动,总体来讲位次升降变化不大。

  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收入特点

  1、地区差距依然明显

  2006年上半年上海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为10704元,继续保持了领先地位,比十六城市平均水平高出1502元;浙江省七城市上半年居民平均收入也突破万元,为10227元,高出平均水平1025元;江苏省八城市上半年居民平均收入为8118元,低于上海市2586元,低于浙江六市平均水平2109元,反映了江苏八个经济发达城市的居民收入仍明显低于浙江六个城市,地区差异依然存在。

  2、江苏富民进程加快

  从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看,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13.5%,其中上海市居民收入同比增长10.9%,浙江七市平均增长12.4%,江苏八市平均增长14.7%,上半年江苏八市居民收入增幅高于浙江七市2.3个百分点,高于上海市3.8个百分点,从而显示出江苏省八城市富民强市,实现小康步伐加快,居民收入增长明显。

  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十六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依次是绍兴市18.3%、南京市18.1%、镇江市17.9%、南通市和泰州市15.1%、杭州市14.6%、宁波市14.2%、常州市13.64%、扬州市13.0%、无锡市12.4%、苏州市12.3%、舟山市11.7%、上海市10.9%、台州市10.0%、嘉兴市9.2%。湖州市9.0%、从而显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居民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稳定增长。

  长三角居民收入结构

  1、工薪收入依然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

  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16城市居民家庭平均工薪收入为6530元,同比增长12.9%,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5.7%,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其中上海市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8250元,同比增长11.6%,占居民家庭收入的70.3%;浙江七市上半年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为7366元,同比增长10.6%,占居民家庭收入的66.6%;江苏八市上半年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5585元,同比增长15.1%,占居民家庭收入的比重为63.8%。从而看出,江苏八市的居民工薪收入分别低于上海市和浙江七市2665元和1781元,浙沪地区居民人均工薪收入明显高于江苏。现阶段,居民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上半年,江苏八市居民工薪收入低于上海市和浙江七市,是形成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

  经营性收入比重逐年提高

  2006年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私个经济发展加快,日益成为城市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突出表现为经营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份额增多,并高幅增长。上半年,长江三角洲十六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789元,同比增长28.9%,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为7.9%,比上年度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市上半年人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492元,同比增长31.3%,占家庭总收入比重为4.2%;江苏省八城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41元,同比增长32.0%,占家庭总收入比重为6.2%、浙江七城市上半年人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1115元,同比增长25.0%,占家庭总收入比重为10.1%。

  以上表明: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地区差距较为明显,浙江七市由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好,从业人员多,绝对额明显高于长三角城市平均水平,分别高于上海、江苏623元和574元。

  财产性收入稳定增长

  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十六城市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59元,同比增长20.6%,占居民家庭收入的2.6%,其中上海市上半年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5元,同比增长2.4%,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2%;江苏八市上半年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31元,同比增长22.2%,占家庭总收入的1.5%;浙江七市上半年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21元,同比增长21.5%,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3.8%。

  近年来长三角十五城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改建、拆建步伐加快,居民得到的货币化分配金额增多,一家拥有2套住房,其中1套用于出租,也是居民理财增收的好渠道。

  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

  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组成部分。2006年上半年,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平均为2370元,同比增长12.3%,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为23.8%。从地区比较看,上海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水平为2857元,同比增长6.0%;江苏八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493元,同比增长14.1%,浙江七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159元,同比增长11.1%。转移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收入比重最高的是江苏地区,八市平均为28.5%,上海市和浙江六市分别为24.3%和19.5%。(王全良沈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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