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议:“恶搞”要有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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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1:4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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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春光灿烂猪八戒》时,我和儿子一起哈哈大笑;看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上出来后,几乎引起官司,还认为某名导有点过于较真了;现在又出来了“雷锋是因为帮人太多累死的”、“黄继光是摔倒了才堵枪眼的”、“董存瑞为什么牺牲?因为被炸药包上的两面胶粘住了”……看来,恶搞之风不但愈演愈烈,而且正在越来越离谱。 恶搞,是一种特殊的互联网文化。它是通过对公开发表的作品进行加工处理,以达 到某种滑稽、幽默、搞笑的喜剧效果。目前,恶搞流行的程度是空前的。用Google在互联网上查询“恶搞”一词,约有730多万项符合查询结果。究其原因是它扎根于广大的草根之中,具有平民化、非商业性等特点。这种纯粹来自民间的娱乐最擅长的就是用不规则的,电视上、纸媒体上看不到的话语方式,用逗笑的方式让大家高兴。应该说,部分恶搞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想像力、创造力以及技术水平,让人佩服,也给网民带来了很多快乐。但随着红色经典被恶搞,英雄人物被恶搞,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被颠覆,一些崇高和神圣的东西被拿来开涮,以至于造成是非不明、荣辱颠倒,就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了。我国有1.23亿网民,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了14.9%。网上看恶搞作品的多数是未成年人。恶搞作品对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培养和形成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让某些人不负责任地在网上尽情宣泄,胡说八道,想搞什么搞什么,想咋搞就咋搞,后果将十分严重。 恶搞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搞笑也要把握好度,不能肆意妄为,如果对作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造成侵犯,将会引起法律纠纷;恶搞要遵守道德规范。通俗不等于低俗,喜闻乐见也不等于哗众取宠,真善美和假丑恶不容混淆,网民心中必须有一条道德红线;恶搞不能亵渎大众情感。在法国,圣女贞德是民族英雄,民众不会容许对她调侃打诨。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是反种族歧视的无畏战士,公众不会容忍对他的丑化戏谑。同样,雷锋、董存瑞、黄继光是中国几代人心目中的英雄,中国民众不会容忍对英雄们恶作剧。 当然,恶搞作为网络时代的产物,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堵不如疏,应该引导它健康地发展。网络短片等作为个人或一部分人观点的表达,只要不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权利,不恶意中伤别人,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大可以让它搞到自生自灭。但与此同时,管理部门一定要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网民也要严格遵守恶搞底线,守道德、不违法、不激起民愤,在愉悦大众、针砭时弊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衷淑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