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开”:建议督办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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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3:36 深圳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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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建议督办的创新 方兴业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五公开”的原则,公布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五项重点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这是市人大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方式的创新,对于代表建言献策的采纳与落 实,将具有推动作用。五项重点建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数百个代表建议中挑选出来的,其内容密切配合了市委市政府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与深圳的发展进程同步合拍,并切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同频共振。为使这些建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研究了督办办法,“五公开”正是经过认真研究后采取的重要举措。“五公开”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的题目、领衔提建议的代表姓名、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代表建议的督办单位和建议办理的目标措施,各项内容以表格形式列出,一目了然。这些内容公之于众自有其意义,公开领衔代表的名字,使代表有光荣感,公开承办单位和督办单位,以增强这些单位的责任感,公开建议办理的目标,以增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紧迫感。常言道,百姓心里有杆秤。各项内容公开后,哪些工作做了,哪些没有做,哪个单位做得好,哪个单位没有做到位,百姓眼里看得清,记得准。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如何办理好这些重点建议,还可以向承办、督办单位提出好建议。可以说“五公开”对办理工作既是一种鞭策与监督,也是一种支持与鼓励,公开的意旨在于让人民群众推动办理单位把重点建议落到实处,办成惠及百姓的好事,办成有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事。 “五公开”是市四届人大创新代表工作的一项成果,这一成果可以固化为一种制度,每年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方案一旦制定即照例公开。此外,这项探索还可以进一步深化,比如研究是否可以公开建议办理部门责任人,公开最终办理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对这些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届时“五公开”发展为“六公开”、“七公开”乃至更多内容的公开。果若这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将获得更大的动力,办理的成效将更大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