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勉县: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7: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李波) 日前,陕西省勉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收到在押人员小冯的一封感谢信。今年6月初,检察室发现该县法院5月下旬判决的一起案件的判决书有误,认定被告人小冯刑事拘留时间比其实际进入看守所迟一天。检察室人员由此推测判决对小冯的刑期计算可能有误,立即展开调查,最终查明法院原判决刑期计算确有错误,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更正刑期计算的检察建议。该县法院接到检察建议后,当天就对小冯的刑期作出了更正裁定。 倪建军 李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