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才迁户首批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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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8: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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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 ●技能人才 ●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 本报讯(记者杨月娥)备受市民关注的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政策终于有了正式说法。记者从日前刚出台的《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了解到,三类企业人才将成本市首批享受迁户优惠待遇的对象。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东莞将对企业人才迁户实行入户配额管理。 三类人才将成企业迁户对象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三类人才(非东莞户籍人员)可享受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本市,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的优惠待遇。这三类企业人才分别是:在本市重点或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人才。 企业迁入的各类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稳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企业人才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道)政府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按本市户籍人口的待遇安排。 所属企业投资纳税限定名额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东莞市企业办理人才迁户应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居所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实行准入条件和审核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符合投资条件或纳税条件的企业,只能选一种方式计算入户名额。经审核批准的企业人才入户名额,由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规定的人才入户。 迁户人才至少满足七要求 据悉,企业人才迁户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迁户的人才需具备如下条件:在本市有稳定居所,已办理暂住证;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满5年以上;身体健康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大专学历,在企业高层领导岗位任职满3年或以上的;拥有《暂行规定》中规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专利的;获得《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应荣誉的。 相关链接 企业人才迁户的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企业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请表》,将企业营业执照、投资资产证明、企业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申请人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直接报送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办理。 2、受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将退回申请企业。 3、审批:由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人才迁户的审批工作,对符合迁户条件的将函复申请企业,并签发《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申请企业凭批复、入户卡到东莞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办结时限。弄虚作假骗取入户名额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户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