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容易退保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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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8: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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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桂清)“为什么我买的保险,保险公司在电话里说可以退保,可是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时,却被告之不能退保?”前日,梁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对此,太平洋财险东莞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温经理表示,“并不是每一单保险都可以退保,退还保费标准计算有依据。”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其保险条款中都设有10天左右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随时无条件退保,解除合同,取回已交保险费用。 不过,据介绍,在两类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一是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二是已进入生存领取期的保单。 据了解,梁先生为妻子购买的保险,就是属于不能退保的第二种情况。 在退还保费金额上,若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如果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据人保财险东莞公司车辆保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通常情况下,车辆只有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保手续:汽车按规定报废、汽车转卖他人、重复保险,为同一辆汽车投保了两份相同的保险、对保险公司不满,想换保险公司。 不过,该负责人还表示,“有两种情况是不能退保的,一是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二是向保险公司报案但还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是用投保时实缴的保险费金额,减去保险已生效的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收取的保费,剩下的余额就是应退的保险费。退保的关键在于应收取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月计算,保险每生效一个月,通常会收10%的保险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