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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险有两种投保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8: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桂清)8月14日,本报就东莞市出租屋险作了相关报道,有暂住人员打电话咨询如何投保事宜。昨日,记者采访了推出此险的华安保险东莞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出租屋险在东莞长安镇还处于试点阶段,其根本目的是管好出租屋,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该险种目前有两种投保管理模式:

  一是出租屋业主为租客实名投保,如果租客离开,业主可以携带新租客身份证明、

保单到当地出租屋管理服务部门更改有关条款,该保单在保险期间内同样可以保障新租客的合法权益。

  二是租客个人实名投保,如果该租客在保险期间内到东莞另一镇区就业,可以持该保单、身份证明到当地出租屋管理服务部门备案,此保单继续生效。否则,该保险合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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