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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医疗补助标准翻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01:58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海口8月27日电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暨现场会日前在三亚市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海南省共有18个市县和洋浦都已经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人数已经达362.72万人,全省总体参合率为72.35%,而且均实行“门诊家庭账户资金+共济账户补偿+风险基金补偿”模式。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推行到所有市县,到2010年

基本覆盖到全国农村居民,海南省现已比全国提前两年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据了解,海南对参合农民的年人均补助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一般市县分别从原来的10元、8元、6元增加到20元、16元、12元。而且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和补偿力度,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年人均筹资水平已经从去年的36-38元,提高到今年的52-70元之间;县、乡两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由原来的40%-50%,提高到目前的45%-75%;封顶线也由原来的6000-8000元,提高到目前的1万-1.6万元。

  另外,海南省还利用国家投资和海南省财政补助,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和“全省统一平台、市县单元运行、数据集中管理”的全省联网模式,高起点规划建设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在试点区开始应用这一系统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吴 刚郑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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