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邻居砍死人潜逃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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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0:57 华夏时报 |
劝架邻居砍死人潜逃九年 杀人者父亲留言:严办凶手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杀人后潜逃9年的赵明,昨天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判。戴手铐和脚镣的杀人凶手,被法警押入法庭,面对被害人的妻儿,他追悔莫及。 1997年11月27日下午3点,赵明和妻子在朝阳区东柳西里27楼楼下,听到与自家店铺相邻的音像店有人大声吵骂。赵明看到3名男子与音像店的女主人正在对骂。赵明见状,上前指责3名男子:“不应该对一个女人这样凶!”但是,3名男子不听他劝阻,反而辱骂他,并且拿板砖威胁赵明“少管闲事”。赵明被不堪入耳的辱骂声激怒了,他从旁边的羊肉店里操起一把砍刀,朝其中的一名叫刘俊来的男子背部猛砍,以致砍断刘的椎间盘、椎静脉丛,砍破左肾。 赵明昨天在法庭上说,他与音像店女主人并不熟悉,他只是看邻居被3个男人骂想帮她,“没想到会有那么重的后果”。赵明说,那天很冷,被砍的人穿着一件大衣,由于他下手太狠,大衣都被砍穿了。 赵明逃到通州的一间出租房,躲了十几天后,他才知道刘俊来因急性失血性休克已经死亡。自知闯下大祸的赵明,在一个倒狗商贩的指点下,逃到山西大同,并通过伪造身份证化名“孟卫民”藏在大同,直到4月22日被警方抓获。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赵明承认了他在9年前的犯罪事实,对死者家属提出的6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赵明也表示接受。当法官问赵明拿什么偿还时,赵明说请辩护律师与家人商量。然而,记者了解到,赵明杀人后,妻子已经与他离婚,而赵父在公安机关作的笔录上留下一句:严办杀人凶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