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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见义勇为牺牲商场自愿补偿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崔亮)勇擒窃贼遇刺,18岁的四川籍保安童超牺牲后被北京市政府追认为“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其父认为童超的死应由生前工作单位昌平新世纪商城负责,因此进京索赔60余万元。昨天,昌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新世纪商城自愿补偿童超父母5万元。

  2004年6月17日晚,昌平区新世纪商城保安童超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偷自行车,他立即

朝盗贼逃跑方向追去,并在一条胡同里将贼抓住。然而,就在童超独自摁住盗贼,路人拨打报警电话时,窃贼忽然抽出一把匕首,直刺入童超的心脏,并趁乱挣脱逃跑。经抢救无效,18岁的童超不幸牺牲。

  法院查明,童超受雇的盾威保安公司与新世纪商城之间是一种劳动派遣关系,新世纪商城没有赔偿责任。但为了表示对童超父母的安慰,新世纪商城自愿支付童超父母5万元补偿费。对此法院不持异议。宣判后,童父的代理人表示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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