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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新兴涉黑团伙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3:44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九江讯经过法院6天的开庭审理,9月2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抚州市熊新兴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犯保险诈骗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虚假出资罪、包庇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被告人熊新兴先后成立了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博福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熊建祥、花其辉、唐天安、董啸林、张新军等人分别在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出纳等重要职务,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组织活动。

  法院还查明,熊氏犯罪集团以暴力手段铲除发展障碍,非法持有各类枪支5支、子弹226发,在社会上打打杀杀,为非作歹,为组织树立威信。此外,该团伙还以博福公司的名义非法获取工程项目开发,强行拆迁,获取暴利。凭借其黑社会势力开设赌场、贷款诈骗银行资金、强迫交易等,聚敛了巨额财富。利用非法聚敛的巨额财富大肆购买枪支、吸收成员,极力扩充组织在抚州市黑道的势力。另一方面,他们以金钱拉拢腐蚀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层层“保护伞”,逐步达到了“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目的。以残忍的手段致使2人死亡,重伤5人,轻伤数十人。(王健根 刘婷 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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