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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试试“4+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4:05 大河网-河南日报

  当前,在一些农村基层地区,决策程序和公共权利缺少规范,促使各种矛盾产生,引发群众上访,给新农村建设带来障碍。

  笔者长期工作生活在邓州基层,通过这些年参与推进当地“4+2”工作方法,切实感到,“4+2”工作方法是化解当前农村决策层与村民之间矛盾,减少信访,建设和谐新农村的一把钥匙、一服良药。

  邓州是一个有153万人口、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一直以来农村上访量大,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底,邓州开始推行“4+2”工作法。规定,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都先由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这是“四道会”。决议形成后,还要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实施结果也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这是“两张榜”。

  “4+2”工作法,核心是要有严格的村民代表制度做支撑。2005年,邓州市以10户或15户农民为单位,直选了3.2万名村民代表。市里给每个代表发代表证,代表照片上公示墙,明确他们的责任与权利。半年前,该市腰店乡燕店村的干部们想引资120万元建设一个砖场,先是党支部提议,接着村“两委”会议通过,在党员会上,党支部又让党小组长做党员工作,这一关也过了。但到村民代表表决时,65名代表投了40多张反对票。他们说,砖场是个“地老虎”,太“吃地”。该村党支部书记牛正科感慨地说:“过去,群众说不行,干部也要干;如今,我们可没这个权力了。”

  根据市纪委调查,“4+2”工作法规定的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滥用、乱用权力,从源头上减少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4+2”工作法后,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了60%多,有42个村的“两委”由乱到治。

  笔者认为,“4+2”工作方法,从基层实践中来,又到基层实践中去,针对性强,非常适合当前的农村,尤其是我们河南的农村。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值得推广。⑩2

  邓州市文典振碑建晓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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