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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一个省减少高考科目会不会造成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00 光明网
杨继

  日前,江苏省确定了2008年高考的新方案,规定高考的必考科目只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录取时,高校将根据这三门学科的总成绩进行投档。此消息一出,备受争议,众多理化成绩较好、外语相对较弱的考生感觉不公,一些中科院院士也指出这一措施与科教兴国的大政方针相悖。(9月21日《现代快报》)

  方案的制定者或许有很多言之成理的论据。此方案是否如反对者所批判的那样一无

是处,也待商榷。但作为法律工作者,笔者读到该新闻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样一个关乎众多考生公平的制度,是否应该设计必要的听证程序,提前告知公众,充分而认真地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呢?事实上,高考录取方式直接影响到每一位考生的命运,决策者理应对其出台做出严密的程序规范,做到公开、透明,让每一位考生的意见都能得以尊重。

  而且,如果作为全国高考大省的江苏实行这一制度,而其他省份的考生仍然要参加理化、史地甚至更多科目的考试,那么,在复习时间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什么江苏的考生仅须在三门功课上精雕细琢、而其他省区的考生却要耗费几倍的时间,准备四门、五门乃至更多的考试?另一方面,为什么其他省份理化优秀、外语一般的考生有充分的机会扬长避短,仍然可以取得较为理想的高考总成绩,而江苏同样水平的考生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厄运呢?

  笔者一向认为:中国现行高考制度的一大弊端,就在于该放权的不放权,该集中的不集中。欧美许多国家的高等院校招生,也都把某种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最大权重。这些考试可以称得上是他们的“高考”,如美国的SAT考试、英国的A-Level考试、德国的Abitur考试等。众所周知,这些国家的高等院校在招生中有着完全的自主权,为确保招生质量和办学特色,除了上述考试成绩,它们一般还要考虑申请者的高中成绩和综合能力,并辅之以较为严格的教师推荐信制度和面试制度。某申请者完全可能被一所大学视作高才生、却被另一高校淘汰。于此点上,这些国家可谓放权之至。

  但是,在招生中有极大分量的考试制度中,他们却实行高度统一的体系。在考试科目的确定上,更是几十年一贯制、不容更改。比如美国虽是联邦制国家,但SAT试题却仅有一套,就算你身在海外,也必须参加同一考试。考试的科目分为SATI和SATII,前者主要考语文和数学(包括写作,当然这里的语文是英语),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后者测验物理、化学和生物等,主要考查考生对高中课程的掌握情况。为什么有着分权传统的欧美诸国偏要在“高考”试题上崇尚统一呢?道理很简单:作为录取标准的重要考试必须具备起码的公平和公正,而所有申请者都参加同一考试、做同一份题目是保证这种公平与公正的基本要件。

  笔者注意到: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也于近日出台,其中有很多对理化生物、史地政治的规定,甚至加入了音乐、美术等原本与高考毫不沾边的课程。江苏省的上述高考方案显然与此背道而驰。如何协调这一中央规定与地方政策的冲突?如何确保中国各省份、各地区成千上万渴望借高考改变一生命运的苦读者都有一个公平与公正的竞争起点?这是下一步需要仔细论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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