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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供养金将由银行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谭皓)明年,我省农村分散五保对象的供养金将基本全部实行银行化发放。

  9月26日,在“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辽宁省民政厅厅长薛恒表示,通过银行或信用社发放五保供养金,对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贪污、冒领等行为能够进行有效抑制。

   此外,满足文化需求也被纳入五保对象年生活供养标准中。薛恒厅长表示,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生活水平、保证五保对象的正常物质生活和必要的文化娱乐以及康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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