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节日来家访 领导干部要谢绝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周祚 通讯员粤纪宣) 昨天,中共广东省纪委和广东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国庆、中秋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通知强调了五种必须严厉禁止的行为: (一)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 决拒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同时,要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加强管理,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应当谢绝下属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家访”。对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二)严禁乱发钱物,坚决抵制以权谋私行为。各地各单位要自觉防止借机乱发钱物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已实行统发工资津贴的单位,一律不准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钱物。 (三)严禁互相宴请和公款旅游,坚决抵制奢侈浪费行为。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不准以过节、联谊等名义搞互相走访、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公费旅游。党政机关除经上级批准举办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一律不准举办其他庆典活动。经批准举办庆典活动的,不准发放礼品和贵重纪念品;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不准用公款邀请各类演艺界的“明星”举办商业性文艺演出。 (四)严禁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五)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该地区或该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