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0公斤144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12 红网-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刘铮)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5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6日联合对外发布了200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执行这一预案的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7省。其他中晚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 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为今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吉林、黑龙江为今年11月10日至明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