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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最低消费”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三亚9月26日电(记者 陈翔 孙嘉夏)“我开着摩托车去加油站加油,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最少要加20元钱的油,不然不给我加。这是什么道理?难道加油也有‘最低消费’吗?”近日,三亚市民孙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时气愤地说。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中国石油解放路加油站遭遇这一事件的。对此,记者来到加油站核实,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了孙先生的说法。该加油站一名不肯透露姓名的自称是负责

人的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现在加油站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这是加油站自己制定的。有些摩托车司机经常来加四五元钱的油,而加油机每次开启就得花费几毛钱的电费,加油站根本赚不到钱,甚至会亏本,因此才制定了这一规定。

  对此,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表示,加油站做出这样的规定,实在难避强制消费之嫌。刘律师说,消费者有自由消费的权利,虽然加油站有自己的难处,但是这样的规定还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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