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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56 兰州晨报

  野生动物频频伤人又不能随意猎杀,有关人士呼吁

  尽快出台相关措施预防侵害事件发生

  本报讯(记者齐兴福)不久前,本报曾对张掖市东大山自然保护区遭遇岩羊泛滥,并对草场造成威胁一事进行过报道,近日,陇南市白水江流域以及天水市部分地方又连续发生

野猪糟蹋庄稼,甚至伤人的事件。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猎杀,而政府对受害农民却没有补偿,野猪袭来,农民该怎么办?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计划、天然林保护工程,加上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自然生态有了较大改善。在我省,岩羊、野驴、野猪、马鹿等野生动物繁殖迅速,数量骤增。野生动物增多应该是一件好事,但由此却引发出人与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与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另一种生态失衡:河西部分地区大量的岩羊出没,使得本已恢复良好的草场被毁坏,陇南、天水部分地区野猪出没,毁坏庄稼,伤害人畜。野猪、岩羊都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随便猎杀,但当它们的存在威胁到人类自身利益与安全的时候,深受其害的农民该怎么办?

  9月26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甘肃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局。

  该局野生动物管理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但由于我省目前还没有制定出这一方面的相关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遇到此类问题时也很难操作。该人士称,近年来,由于生态改善,引发的人与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与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利益问题越来越突出,这种现象在全国都比较普遍,现在除了陕西、云南等少数省份有了地方性的补偿标准之外,其他省市都没有制定出相应的补偿标准。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而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省对人们在遭遇野生动物侵袭时,如何预防、控制和保护,并没有一个明确可行的措施,导致这一法规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我省一些深受野生动物之害的地区,农民们只能采用竖篱笆、扎稻草人、按摩托车喇叭等方式来吓唬野生动物。

  野猪袭来,农民该怎么办?政府该怎么办?有关人士呼吁,政府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尽快制定出相应的补偿标准,并出台相应的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措施,使得人与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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