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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Pod“更换式维修”在沪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22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9月26日专电(记者 俞丽虹)时下流行的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维修、只更换,但新换机器的保修期却大大“缩水”。近日,上海连续发生多起针对iPod保修服务的投诉,当地消费者组织对苹果公司“更换式维修”的保修政策提出质疑。

  消费者余惠民去年7月购买了一台1700元的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根据约定,保

修期为1年。今年5月,这台iPod发生故障,经苹果公司授权维修中心诊断为“主机右声道无声”。维修中心为余惠民调换了一台新机器,但工作人员称,新机器的保修期为3个月。“苹果公司既然承诺保修期为1年,为什么新换机器的保修期不按1年来计算?”

  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近来,上海连续发生多起针对iPod保修服务的投诉。消费者普遍反映,iPod如果在1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中心通常不予修理,而是直接更换。但“更换后的保修期限为原有的保修期加维修所耗费的日期,或由更换之日起计算90日”。

  “iPod的维修费用很贵,新换的机器的保修期缩短到3个月,一旦出现故障,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了。”同样因为不满iPod的保修服务、前往上海市消保委投诉的卫小姐说。

  苹果公司授权维修中心称,根据苹果公司的“全球维修政策”,维修中心采用“更换式维修”的方法为消费者保修iPod,并且“严格遵循国家关于MP3产品的保修规定”和“苹果的维修政策”。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采用以“换”代“修”无可厚非,可更换后“减少新机器保修期限”的做法却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每一件特定商品,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保修期限。”

  专家分析,由于MP3等产品的故障发生率较高,一些厂商用更换替代维修、缩短保修期限,甚至将经过返修的“二手机”换给消费者,以降低成本、逃避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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