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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内容将被及时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26日讯 记者陈晶晶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部分省市办税公开工作座谈会,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表示,税务系统今后要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或服务的主体、事项、依据、条件或标准、程序、过程、结果、责任、纪律等内容,并要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

领导小组组长贺邦靖则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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