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后半月找来吵着要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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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4:31 今日早报 |
弃婴后半月找来吵着要孩子 杭州儿福院和警方暂不追究违法父母相关责任 □实习生 忻烨 本报记者 丁原波 文/摄 昨天上午9点,省儿保医院住院部六楼病房里,两个月大的弃婴乐乐(化名)仰面躺在床上,无邪地打量着四周,看上去他很平静,但呼吸却有些急促,因为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床铺周围,杭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张喆和两位工作人员正在悉心照料着孩子。一旁站着两个大人,低着头束手无策,他们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半个月前弃婴。医院寻找弃婴父母未果后,只得联系警方并由警方将弃婴送往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却不料,半个月后,弃婴父母突然出现…… 侥幸弃婴会有人救 “给孩子看病需要花一大笔钱,我们没那么多钱,没办法,只好把他放在医院。”孩子父亲周海峰低声告诉记者,“也许这样他还可以‘捡’回一条命,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死,因为在老家有户人家也有个孩子得了这病,没过半年就死了,我很害怕。” 孩子父母是安徽濉溪县人,一直在外打工。今年7月底在江苏南通打工时生下了乐乐。9月初,夫妻俩辗转来到浙江嵊州,期间在一次给孩子治疗黄疸病时,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医生说孩子还小,这种病越早治疗越好,听老乡说浙江省儿保医院最好,我们就找来了。”周海峰说。 9月11日,夫妻俩带着孩子来到省儿保,但当了解到治疗孩子的病需要6万多元时,他们陷入了两难境地。9月12日下午,夫妻俩做出了痛苦也是违法的决定:“我们把孩子留在了医生办公室门口,心想医生总不会见死不救的,第二天我们就回到了老家。”周海峰说。 两次来杭讨要孩子 回家后,夫妻俩一直无法面对家人和亲戚。“我们说孩子暂时放在医院,但这根本是自欺欺人,老婆一看到治疗单上儿子的名字就哭得很伤心。”周海峰无奈地告诉记者,他把治疗单上儿子的姓名给撕了,他们想忘了他。 “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割舍不下。”周妻哭诉着。9月14日,夫妻俩回到医院,找了很多病房,却发现孩子已不在了。“听病房里的人说,孩子被送走了。”周妻说。 “我们想着是医院把孩子送走的,只要找医院肯定知道孩子的下落。我们准备回老家筹钱。”周海峰哭了,“爸妈、老婆这些年身体不好,都做了手术,家底空了。我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又四处借钱,总共才筹了4万多元。” 9月26日,夫妻俩再度来杭。巧的是,当天因为乐乐病情有些异常,儿福院就将他送到省儿保接受治疗,准备动手术。夫妻俩终于见到了半个月不见的儿子。 儿福院张院长告诉记者:“夫妻俩情绪很不稳定,吵闹着要医院把孩子还给他们,但事实上,这时候孩子的身份已经属于儿福院了。接到医院电话后我就赶来了,我们也希望他们能按有关程序把孩子带回去。” 弃婴动机匪夷所思 周海峰妻子从儿福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孩子,边哭边吻。然而,夫妻俩的动机却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没带身份证、没有孩子出生证,尽管我们知道他们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缺少有关证件、证明,在程序上很难办理。”在场的人都建议周海峰回老家取相关证明,但他却支吾着显得十分为难。 百般无奈之下,儿福院只得通过警方证明周海峰的身份,并对周海峰做了笔录,夫妻俩这才可以领回孩子。周海峰坦言,他们原本是希望儿福院能把孩子的病看好后,他们再要回孩子。 “现在给孩子治病的责任又压在了夫妻俩的肩上,我们真担心他们转身后又把孩子丢弃在别的地方,要真这样就太不负责了。”张院长说,“既然他们把孩子领回去了,我们也就不通过警方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9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