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从重处罚轻微事故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6: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从重处罚轻微事故占道
深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办法下月开始执行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就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缓城市交通。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1日起,开始试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工作。

  交警局负责人表示,推行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是利用市场经济机制调控交通安全风险的创新之举。

  现状:

  轻微事故不伤人影响交通

  现在不少深圳车主都有共同感受,拥堵逐渐不再局限于某个时段,几乎白天都是高峰,有些路段如果发生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都以“保护现场”为由“赖”在原地,无论最后是“私了”还是报警,都占用大量的道路资源,让繁忙的交通更加拥堵。

  据统计,深圳交警处理的事故中,90%以上均不涉及伤人。由于大量事故都属于轻微碰撞,如果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对道路的交通顺畅会有很大帮助,此次出台的《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作用就在于此。

  目的:

  最快时间释放道路资源

  据悉,该措施主要针对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在交通事故现场,填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保险公司印制并免费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确认卡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当事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填写完确认卡后,当事双方可以选择私下协商或者等候交警处理。

  轻微事故占道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按照规定,无论是私下协商还是等候交警处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按规定迅速撤离。如果当事人因为“扯皮”,而在现场滞留,导致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并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绝交通警察撤离现场指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肇事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有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事故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警察依法从轻处罚;对不执行规定、应撤离而未撤离现场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相关链接

  七类情况不适用快速理赔,当事人应当报警听候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6.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7.发生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