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吃差价”建设部明令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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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37 重庆晚报 |
日前,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同时,建设部还发布了包括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承租承购委托协议在内的多种《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 据建设部人士透露,今年7月以来,各地加大了对不规范经营机构的整顿力度,今后,将实行信息真实披露的制度,经纪机构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据上海证券报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