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可全市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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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39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地税局到重庆建工集团为纳税人现场解决涉税问题。经市地税局研究决定,我市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状况将实现全市通用,企业的纳税成本将大大降低。 此前,重庆建工集团反映,建安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环节复杂,使纳税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对此,市地税局经研究决定,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状况的认定,今后由项目部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协调认定,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定后出具证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 关要认可。而在此规定明确前,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状况的认定,必须由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定。对于异地设立项目部的企业,项目部所在地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又不了解,需要项目部多次往返总部办理相关材料。如此一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记者 张彬)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