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检控《壹本便利》 最高罚80万港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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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33 新华网 | ||||||
一名女子在香港参加集会活动,谴责《壹本便利》杂志刊登偷拍的香港女艺人钟欣桐更衣照片(摄于8月29日)。 11月1日,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裁定,维持将《壹本便利》杂志2006年8月23日有关 女歌手钟欣桐的报道列为不雅物品。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发言人表示,将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24条采取适当的检控行动。该杂志如因发布不雅物品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8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新华社记者 周磊 摄
遭遇偷拍的香港女艺人钟欣桐在艺人声援会上哭诉(摄于8月28日)。 11月1日,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裁定,维持将《壹本便利》杂志2006年8月23日有关女歌手钟欣桐的报道列为不雅物品。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发言人表示,将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24条采取适当的检控行动。该杂志如因发布不雅物品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8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 新华社记者 周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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