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安机关为何成了"销赃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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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21 东方网 |
“绝对不能让公安机关成为盗抢机动车的销赃窝!”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励明安11月1日下午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三查三治”工作会议上指出,省公安厅将对民警违法违规买卖、使用汽车问题集中进行严厉整治。(11月2日新京报) 天天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公安机关,竟成盗抢机动车的“销赃窝”!初听此言觉得不可思议,但稍加分析便明白,其中实际上有“天时地利人和”之因。 先说“天时”。公安机关办案经费紧张,这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事。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很多地方便或明或暗鼓励购买廉价车。但汽车厂新出的车,即使再看公安机关的面子,也便宜不到哪里去。于是,要想廉价得没法再廉价,只有购买那些来路不明的走私车、赃车。 再说“地利”。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安机关长年累月在外奔忙,追缴的盗抢车、走私车自然先开到自家大院,有失主的发还失主,找不到(也许是不想找)施主的,当然不能资产闲置。于是,喷上警用标志就成了警车。况且,警车是用来办公务,又不是哪个警察自己私自用,别人就算知道这是赃车又能怎么着? 最后说“人和”。公安机关的警车属于特权车,既不用缴养路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上路行驶还“高人一等”。即便有交通警察发现是问题车,那又能怎么样?“天下警察是一家”,不关照自己关照谁?于是,“问题车”挂着“问题牌”大摇大摆地行驶,路人还不是照样退避三舍? 己不正不能正人。一个消防总队查出问题警车16台,一个公安局查处无证套牌车辆20辆,说他是盗抢车辆的“销赃窝”,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发生在公安机关身上,令老百姓感到匪夷所思的怪事,岂止是让人触目惊心? 作者:高君波 |